机构设置

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化馆机构设置

      一、峨山县文化馆馆长(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赵德科

职责:1.主持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全面工作。

       2.拟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

       二、峨山县文艺创室(县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张飞斐

      职责: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非遗中心全面工作。

      2.拟定全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

       三、峨山县文化馆副馆长(县文物管理副所长):

职责:1.协助馆长(所长)做好行政与业务的管理工作。

        2.主抓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演出、培训、辅导工作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创卫”、“创文”和“扫黑除恶”工作。

        3.分管公共文化服务室、馆办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工作。

       四、峨山县文化馆副馆长(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龙海娇

职责:1.协助馆长(所长)做好行政与业务的管理工作。

       2.主抓文物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党建、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育和消防、综治、治安、环卫、等工作。

       3.分管文博室。

       五、办公室(5人)

成员:郭  蓉   靳  松  王长珍  周敏春

职责:1、努力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群众文化工作方针、政策。 

       2、协助馆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和负责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

       3、负责上传下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决定、决议。做好情况收集和综合请示报告,发挥好枢纽作用。协调好馆内外关系,做好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起草本馆年度计划、各类总结、报告、制度、管理办法和临时性的通知。

       5、负责本馆的文秘、人事、档案、财务、保密、后勤、接待、离退休干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馆内的房屋、固定资产、物资、器材等设施,对馆内的水、电、路维修等进行管理。

       7、负责提供办公用品的保障及会议、领导、职工的服务。组织安排全馆性的活动。

       8、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职责分解工作,做好年终考勤、考核量化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配合协助其他部室完成馆内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公共文化服务室(5人)

成员: 倪文旺 李海峰 周立娇 代翠芬 林 贵

职责:1.组织、策划全县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好节庆文艺活动的筹划和公益性演出。

       2.组织馆办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队伍完成文艺(戏曲)进乡村(社区、学校)下村演出任务。

       3.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和文艺创作工作,定期组织举办各种培训、展览、赛事,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文化站业务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开展研讨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

       4.开展下村培训和辅导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基层文艺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5.负责收集、整理各种免费培训(辅导)、公益性演出、学习交流等活动的相关文字、相片、视频资料存档工作。

  • 文博室(6人)

成员:龙海娇 倪文旺 申利祥 李海峰 周敏春 林  贵

职责:1.负责地面文物的保护管理,并对文物的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做好考古发掘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开展

好文物保护工作。

       3.认真贯彻和执行文物法律、法规。做好文物消防安全

工作,定期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

       4.有效地开展文物接收、征集、采集标本等工作,不断

丰富馆藏文物,负责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建档等工作。

  • 文艺创作室(文化遗产室)(5人)

成员:周敏春  倪文旺 申利祥  李海峰  林 贵

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拟定全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实施专业培训计划。

       2、指导和开展全县文化遗产普查,对全县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全县文化遗产档案。

       3、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承担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业务指导,指导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

       4、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