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峨山县召开2022年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县文旅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文管所)、县图书馆、县文艺创作室(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县群众文化工作队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峨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任晓溪带领参会人员系统学习了《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并要求各级文物保护管理人员、责任人知悉《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要求会后组织学习《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任晓溪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文物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正确认识新时代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机遇,做到“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保护中传承、中传承中保护”,主动担当作为,立足管理创新,突出文旅融合,切实担当起保护和延续好峨山历史文化遗产责任,利用好全县丰富的历史文化文物遗产。要强化措施,依法管理,切实增强抓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为依据,强化措施,依法管理,不断探索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切实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会上,峨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局长柏继江和各乡镇(街道)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共同签订了2022年文物安全责任书。
文图:欧颖
审核:赵德科